市人大|市政协 政务微信|政务微博|政务邮箱|APP|ENGLISH|繁体中文|无障碍浏览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府新闻中心 > 部门工作 > 工作动态
工作动态
闾山保护区管理局进一步加强林区视频监控系统使用管理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28日  编辑:何杨  来源:平台报送 字体:  

  为了加强林区视频监控系统的使用和管理,发挥林区视频监控系统在森林防火和安全生产中的作用,避免视频监控设施设备损坏、丢失或因故障未及时维修而影响视频监控正常使用现象发生,12月27日,闾山保护区下发通知,对视频监控系统的使用和管理做出了明确规定。

  通知要求各基层单位设立监控员,并明确岗位职责。视频监控系统按管辖区域分别由防火办和管理处负责使用和管理。把值班和巡护责任落实到人头,做好探头和鹰眼安全保卫防控工作。各责任区人员做到经常巡查(检查),一旦出现监控设备异常发热、异常噪音、图像消失以及不能处理的其他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及时维修,保证为森林防火和安全生产工作提供第一手录像资料和现场状态。视频监控的巡护是否到位,以巡山记录为准。保护区管理局督查组和防火办对视频监控系统定期检查。对巡护频度不够、记录不详、或发现异常情况漏报、瞒报、不报或造成视频监控设施设备损坏或丢失的,管理局将追查责任,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林业局 敖宇)

站点地图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意见反馈

主办单位:锦州市人民政府地址:锦州市市府路68号 技术支持:北京中科汇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辽宁永字律师事务所 辽ICP备05121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