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市政协 政务微信|政务微博|政务邮箱|APP|ENGLISH|繁体中文|无障碍浏览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应急管理 > 应急动态
应急动态
《锦州市森林防火实施办法》出台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08日  编辑:何杨  来源:平台报送 字体:  

  近日,《锦州市森林防火实施办法》正式颁布,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办法》是为了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森林资源,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辽宁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的。

  该《办法》共六章三十一条,分为总则、森林火灾的预防、森林火灾的扑救、灾后处置、法律责任、附则。《办法》中明确规定了我市的森林防火期和森林高火险期,划分出了森林防火区和森林高火险区,以及在森林防火期采取的措施,为打击野外非法用火行为提供了法律依据。

  (法制办 周刚)

网站地图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意见反馈

版权所有:锦州市人民政府地址:锦州市市府路68号 技术支持:北京中科汇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辽宁永字律师事务所 辽ICP备05121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