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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事项: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审批

事项编码

001150369/SP-001

事项类型

行政审批

办理部门

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

首问责任人

贾天乐

办理地点

锦州市市府路68号

监督电话

15724660363

联系电话

15724660303

申请材料

调查项目审批函、调查方案、表式、审批(备案)表、相关文件、材料,并填写相关内容。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大第十一届第九次会议修订, 201011发布施行)第十二条三款,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分别制定或者共同制定。其中,由省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单独制定或者和有关部门共同制定的,报国家统计局审批;由省级以下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单独制定或者和有关部门共同制定的,报省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审批;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报本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审批。

表格下载

地方统计调查审批(备案)表.doc

服务类型

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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