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政府第65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的《关于全面放开 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近日正式实施,这是我市养老服务领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深化改革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及时、科学、综合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具体行动。
一、《意见》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截至2016年底,我市户籍人口302.2万人,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75.8万人,占总人口的25.1%。养老问题日益成为影响国计民生的重大战略问题,养老服务需求急剧增长。“十三五”期间,我市初步形成了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但与老年人日益紧迫和多样化的养老需求相比仍有较大差距,广大老年人对当前养老服务的满意度和获得感还不高,还存在供给结构不合理、市场潜力未充分释放、各方资源投入产出效率不高、服务质量有待提升等突出问题。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不断满足老年人持续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一项紧迫任务,也是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现实需要。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人口老龄化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就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和加强 人口老龄化工作作出了重要指示,中央政治局就我国人口老龄化形势举行了第三十二次集体学习,提出了我们党在新时期关于老龄工作的新思想、新战略和新要求。 为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市民政局起草了《意见》,征求了22个政府部门意见,提请市政府第65次常务会审议通过,并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实施。《意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聚焦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和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加强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制度设计和对养老服务业提质增效、破解重大发展问题做出了重要指导,将进一步提高养老服务业在应对人口老龄化过程中的贡献率,进一步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变化的养老服务需求。
二、《意见》的主要内容
《意见》共有“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优化市场环境”、“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增强保障能力”、“加强监管和组织实施”五大部分25条。《意见》围绕养老服务业深化改革主线,细化了25项具体任务,归纳起来,就是力拓两大路径(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和提升养老服务质量)、补齐三个短板(居家社区养老、农村养老、社会力量参与)、完善四大支撑、增强五大保障。
力拓两大路径。要让广大老年群体享受优质养老服务,切实增 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前提是养老服务业获得大发展,让老年人有更多、更好的服务选择。《意见》就此指出两大路径——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和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第一,全面放开市场是促进养老服务业大发展的“第一公里”。 《意见》坚持“非禁即入”和简政放权的原则,提出了降低准入门槛、放宽外资准入、精简行政审批环节等3条措施要求,目的是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让更多的市场主体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进一步提高养老服务业的市场活跃度、创新性,催生更多养老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激发市场活力。《意见》还就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提出了规范养老服务投资项目审批报建手续、简化养老机构设立审批手续、优化医养结合机构许可、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加快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加强行业信用建设等6条优化市场环境的具体措施和要求。第二,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是促进养老服务业大发展的“最后一公里”。养老服务质量关系到老年人的切身感受,老年人只有认可了养老服务,才可能接纳和放心选择养老服务。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是一项系统工程,《意见》围绕整个养老服务业的“大质量”,以及具体某类服务的“小质量”,提出了完善基础设施、促进布局均衡、增强服务平台功能、加强标准化工作等对策措施,形成了全方位开展质量建设、打造养老服务品牌的系统性指导。
补齐三大短板。《意见》抓住养老服务业当前面临的三个突出短板,提出了针对性要求。首先,提升居家社区养老生活品质,大力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打造“15分钟养老圈”。居家社区养老是符合中国国情、老年人选择最多的养老方式,但长期以来,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水平不高,基础设施不完善,人才短缺,资金投入不足等问题比养老机构更为突出。《意见》着眼于补齐短板,提出了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目标要求和措施,着力加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有效供给,夯实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其次,提升农村养老服务能力和水平。《意见》紧扣农村养老服务能力和水平提升,要求拓展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的养老服务功能,鼓励建设自助式、互助式养老服务设施,加强农村敬老院建设,通过资源整合丰富农村养老服务载体。同时,鼓励专业社会工作者、社区工作者、志愿服务者和依托农村基层党组织、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农村养老服务,通过力量整合丰富农村养老服务主体。再者,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在 “小政府、大社会”的社会治理格局下,社会力量是养老服务业发展的主力军。养老服务业投资大、回报低、周期长,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业面临诸多掣肘。《意 见》提出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主要指向就是要打通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的“中梗阻”,营造企业、社会组织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同时,《意见》就加快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做出部署,旨在消除公办养老机构对民办养老机构发展形成的“挤出效应”,拓展民办养老机构发展空间。
完善四大支撑。在消费理念、养老观念日益更新变化的形势下,养老服务业要实现优质服务,必须引入现代服务元素做支撑,迈入现代服务道路。《意见》结合养老服务业发展基础,提出了四个方面的重要支撑。一是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为老年人生活提供便捷化的环境支撑。加强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设施的无障碍设计与改造,加快推进老旧居住小区和老年人家庭的无障碍改造,支持开发老年宜居住宅和代际亲情住宅,增强老年人居家生活的安全性和便利性。二是强化养老服务技术产品研发应用,为养老服务提供科技支撑。一方面推动“互联网+”养老服务、智慧养老服务创新。推进智慧社区建设,支持养老服务机构、社会组织和企业利用物联网、云计算、移动互联网、智能终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打造老年人居家呼叫服务系统和应急救援服务网络等虚拟平台,汇集养老服务需求、供应商和服务项目,调度各类社会资源提供线上线下养老服务。另一方面促进老年用品升级。提升养老科技、产品研发能力。三是促进医养结合,为养老服务提供医疗服务支撑。医养结合工作重点是整合养老资源和医疗资源,打通体制机制障碍,构建医养结合服务网络,让老年人享受到便捷的医疗康复服务。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推动解决失能老年人基本生活照料和相关医疗护理支付问题。四是发展适老金融产品,为养老服务提供金融支撑。鼓励金融、保险机构开发适老金融,满足老年人金融服务需求,带动金融消费。
增强六大政策保障。《意见》围绕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高养老服务质量两大路径及相关工作任务提出了六方面的政策保障。一是建立健全高效便捷的审批制度。优化审批环节,全面清理和取消不合理的前置审批条件,杜绝“红章”满天飞和跑断腿的现象,最大限度地为养老机构申办主体提供便捷服务。二是优化市场环境。推进养老机构审批公开化、标准化,加强对筹建指导服务,实行并联审批,提高服务效率。推动建立由市场形成价格为主的收费管理机制,营造公办、民办养老机构公平竞争环境。加强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实现多部门、跨地区联合惩戒,建立对守信者的激励措施和失信者的黑名单。三是加强规划引导。分级制定养老服务相关规划,并与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有机衔接,做好涉老规划的落地实施。增加护理型床位比例,护理型床位占当地养老床位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养老服务资源要向居家社区、农村、失能老年人倾斜。四是完善土地支持政策。支持整合改造闲置社会资源发展养老服务,对不同性质、不同主体利用存量建设用地举办或运营养老服务机构给予相应政策优惠。农民集体所有土 地可以用于民间资本举办的非营利养老机构和政府举办的养老机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作价出资或入股建设养老服务领域的PPP项目。五是提升养老服务人才素质。建立和完善养老服务人才培养、使用和激励机制,综合运用法律、保险、政策补贴、表彰等手段,维护养老服务人才的合法权益。六是完善财政支持和投融资政策。一方面完善财政支持政策,发挥好财政资金保基本、兜底线作用。建立健全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提高补贴政策的精准 程度。落实彩票公益金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政策,推动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落地。另一方面拓宽融资渠道。鼓励社会资本采取建立基金、发行债券等方式参与养老服务业。探索养老服务机构其他资产抵押贷款的可行模式。
文件链接: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 锦政办发〔2017〕1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