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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
关于解除市级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1月27日  编辑:系统管理员  来源: 字体:  

  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1月26日,AQI监测数值为175,1月27日上午10时,根据市环保局与气象局研判会商结果,目前,我市环境空气现状低于预警条件,预计未来两天空气质量达到重污染的可能性较小,已达到《锦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蓝色预警的解除条件。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从1月27日上午11时起解除市级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目前,我市大气污染形势依然严峻,各单位要依据职责分工,继续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防止重污染天气的发生。

  联系人:齐家才  电话:13841636913

  金福财  电话:15940664020

  锦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2017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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